周六將召開司改國是會議總結會議之際,中國正進行互聯網與司法領域的新探索,六月底通過了《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》,在杭州設立「互聯網法院」。此舉開創法律科技化新紀元,將是司法改革走向宏觀的大趨勢。反觀台灣,司法改革走向微觀,細緻分項進行傳統司法的轉型,過多的枝微末節引起許多批評;民調顯示,似未獲得全民較多的共鳴!
中國運用互聯網科技,在杭州建置十多個試點法院,以「西湖區人民法院」為例,籌備了「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」,相較於傳統方式,效率更高、節省成本與人力。將來也會帶動相關科技產業發展,引發各國法院革命。
「在線平台」內含在線諮詢、在線評估、在線調解、在線仲裁與在線訴訟五大功能。雖然目前僅開放非訟及監督程序,但支付命令訴狀從申請到核准只要五分鐘即完成,大幅降低開庭成本。
杭州是阿里巴巴馬雲發跡地,法院結合大數據分析,三月建構一整套在線系統,確實令人吃驚。今後,開庭都可三地視訊,減少押解犯人危險,甚至異國婚姻不必當事人到庭直接判離。
其「線上諮詢」是輸入法律問題的解說系統,除電子諮詢外,還聘一千位各類專家的人工視訊諮詢。「線上評估」則是直接以大數據計算,分析訴訟勝率、律師費負擔,及可能的判決或相關判決。
「線上調解」則是系統提供法院視訊諮詢調解,調解員還可提供三方視訊,直接在網路化解糾紛,除儲存歷次談話內容,並直接印發調解書。至於與司法審判最密切的「線上訴訟」,初期引進德國制度,目前主要用於「電子督促程序」,直接電子提審且從系統中勾選爭點,甚至用「支付寶」繳費,不用親至法院。
當然,還有許多程序或立法授權尚待解決;例如線上判決書或調解書如何送達,法律效力如何界定?政府線上公文書的法律效力、線上所運用的視訊的法律定位,以及當事人網路隱私權的保護。
甚至「裁判後線上的執行方式」,也就是損害賠償與強制執行問題,假使當事人遭人在網路上傳播不實言論或不雅照片,即使線上打贏誹謗或移除官司,但還無法執行歐盟已有的「被刪除權」或「刪列權」。
當然,也牽涉緘默權,線上法院可否允許當事人不表示、不上線,或請律師代答,甚至偵查與審判程序是否線上應予區別?調卷、羈押、監聽程序如何線上作業?證人或輔佐人如何協同在線出庭?
所以,法律科技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不過,這是司法走向科技化必經的歷程;中國大陸已跨出一大步,台灣既以「司法」與「科技」見長,也絕不能自外於革新之列。